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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用期:法律期限和終止

試用期規範工作合同的初期,但其規則嚴格。了解法律期限、續期條件和2026年有效的終止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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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稿人 — Certyneo · 關於 Certyneo

試用期是工作關係中不可避免的階段:它使雇主能夠評估員工的能力,也使員工能夠驗證該職位是否符合其期望。然而,約束它的規則往往不為人所知,甚至被誤用。最大期限、續期條件、解除合同時的通知期限——每個細節都很重要,以避免被重新分類或勞動爭議訴訟。本文說明當前法律框架、根據合同類型的細微差別,以及最佳實踐,尤其是當招聘文件管理通過企業電子簽名進行數字化時的做法。

什麼是試用期及其目的?

法律定義和目標

根據《勞動法》第L.1221-20條,試用期使雇主能夠評估員工在其工作中的能力,特別是根據其經驗,也使員工能夠判斷所任職位是否適合其。它不是自動的:為了有效,必須在聘任信或工作合同中明確規定。缺乏書面提及使雇主無法依賴它。

試用期適用於無固定期限合同(CDI)和固定期限合同(CDD),但根據合同類型,其規則差異很大。它也適用於學徒合同和某些專業化合同,具有具體的制度。

可選性和明確規定

與普遍的看法相反,試用期不是法律上的自動性:它是當事人之間協議的結果,以書面形式正式化。法國最高法院的判例法在這一點上是一致的:在合同中未提及的試用期被視為不存在,即使集體協議規定了試用期(Cass. soc., 2013年7月10日, n°12-16.659)。因此,工作合同必須明確其期限,以及在適當情況下其續期的條件。

根據合同類型的試用期法律期限

無固定期限合同(CDI)的最大期限

對於無固定期限合同,《勞動法》第L.1221-21條根據職業類別規定了最大期限:

  • 工人和員工:2個月
  • 主管和技術人員:3個月
  • 管理人員:4個月

這些期限可以通過集體協議或合同本身縮短,但不能超過法律上限,除非2008年6月25日法律之前的集體協議規定了對員工更有利的條款。

重要的是:如果集體協議規定的試用期更短,則適用該期限,符合優惠原則。

固定期限合同(CDD)的最大期限

對於固定期限合同,《勞動法》第L.1242-10條規定試用期按每周一天計算,限制為:

  • 2周,適用於期限小於或等於6個月的固定期限合同
  • 1個月,適用於期限超過6個月的固定期限合同

同樣,適用的集體協議可以規定不同的期限,前提是對員工更有利。

特殊情況:試用期續期

試用期的續期只有在三個累積條件下才可能:

  • 續期的可能性必須由擴展的行業協議明確規定;
  • 續期必須在初始工作合同中規定
  • 員工必須在續期時明確表示同意——默示或推定的同意不足夠。

總期限(初始期限+續期)不能超過以下上限:工人/員工4個月、主管和技術人員6個月、管理人員8個月。這些限制是絕對的公共秩序:任何超過它們的合同或集體協議條款自動無效。

試用期終止的規則

雇主主動終止

雇主可以終止試用期,無需援引或證實任何特定的原因——這是試用期的基本屬性之一。但是,終止不得濫用或歧視性(《勞動法》第L.1132-1條)。最高法院因此制裁了基於孕期、工會隸屬關係或員工殘疾的終止。

雇主必須遵守通知期限,其期限因員工在企業的資歷而異(第L.1221-25條):

  • 少於8天:24小時
  • 8天至1個月:48小時
  • 1至3個月:2周
  • 超過3個月:1個月

不遵守此期限賦予員工權利獲得補償金,相當於員工在未執行的通知期間本應獲得的工資和優惠。

員工主動終止

員工享受對稱的自由:他可以隨時終止試用期,無需理由。不過,他必須遵守24小時(如果少於8天)或超過該期限的48小時通知期限。這些期限對於無固定期限合同或固定期限合同都是相同的。

要避免的陷阱:無效、濫用和重新分類

幾種情況可能使終止更加脆弱或導致其被重新分類為無正當理由的解僱:

  • 試用期屆滿後的終止:如果雇主讓員工在期限之後繼續工作而不終止或確認,工作關係得到鞏固,只有解僱程序是可能的。
  • 不遵守通知期限:終止仍然有效,但需要支付補償金。
  • 歧視性原因:終止可能被撤銷並賦予損害賠償權。
  • 缺乏書面提及:如前所述,未規定的試用期無效。

對於人力資源團隊,通過人力資源電子簽名進行工作合同的數字化使其能夠確保簽署日期、保留帶時間戳的證明,並確保所有條款——包括試用期——在員工上班前已被接受。

招聘合同的文件管理和數字化

電子簽署合同的證明價值

自從eIDAS條例在法國法律中的轉變以來,電子簽署的工作合同與紙質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價值,前提是簽名符合《民法》第1366條的要求。對於包含試用期的無固定期限合同或固定期限合同,在大多數情況下簡單電子簽名就足夠了;對於高風險職位或強制實施強化手續的集體協議,建議使用高級或合格簽名。

電子簽名完整指南詳細說明了根據人力資源文件類型適用的簽名級別。

時間戳和試用期接受的證明

關於試用期最常見的爭議之一涉及合同簽署日期:員工可以辯稱在上班後簽署,使試用期條款無法對抗(判例法認為試用期條款必須在上班前或上班時最遲規定)。帶時間戳的電子簽名系統通過生成簽署的確切日期和時間的無可爭議的證明來最終解決此問題。

法律存檔和保留期限

工作合同必須在整個合同關係期間以及合同終止後至少5年保留,根據普通法關於工資債權的訴訟時效(《勞動法》第L.3245-1條)。符合要求的電子簽名平台提供具有證明價值的存檔,簡化了此義務。為了比較可用的解決方案,電子簽名解決方案比較提供了結構化的總覽。

適用於試用期的法律框架

試用期主要由《勞動法》第L.1221-19至L.1221-26條規定,源自2008年6月25日的n°2008-596法律,該法現代化了勞動市場。這些規定建立了統一的法律框架,終止了以前集體協議制度的不一致。

主要參考文本:

  • 第L.1221-20條:試用期的定義和目的
  • 第L.1221-21條:根據職業類別的最大期限(無固定期限合同)
  • 第L.1221-22條:適用的集體協議條款
  • 第L.1221-23條:續期條件
  • 第L.1221-24條:一系列合同情況下試用期的結果
  • 第L.1221-25條:雇主終止的通知期限
  • 第L.1221-26條:員工終止的通知期限
  • 第L.1242-10條:固定期限合同的試用期
  • 第L.3245-1條:工資債權的五年訴訟時效

反歧視條款: 任何基於歧視性原因的試用期終止根據《勞動法》第L.1132-1條的適用自動無效,該條禁止基於出身、性別、孕期、工會隸屬關係、殘疾或任何其他受保護標準的任何區別。舉證責任得到調整:員工必須提出事實要素引起人們懷疑存在歧視,然後由雇主證明終止基於與任何歧視無關的客觀要素。

電子簽名和證明價值: 當工作合同以電子方式簽署時,其法律價值由《民法》第1366和1367條保證,這些條款規定了電子書面文件和紙質書面文件之間的等價性原則,前提是簽名允許識別其作者並確保文件的完整性。歐洲議會和理事會的eIDAS條例n°910/2014,在法國直接適用,區分了三個簽名級別(簡單、高級、合格),並確定了成員國之間相互承認的條件。ETSI EN 319 132標準指定了適用於XAdES/PAdES格式高級簽名的技術要求。

RGPD和個人數據: 在電子簽署合同期間對員工個人數據的處理受條例(EU) 2016/679(GDPR)約束。作為控制人的雇主必須通知員工有關處理的目的、數據保留期限和其權利(訪問、更正、刪除)。電子簽名服務提供者作為數據處理人介入,必須簽署符合GDPR第28條的數據處理協議(DPA)。

具體應用場景

場景1:一家工業中小企業每年管理數十次招聘

一家工業部門的中小企業雇用約150名員工,平均每年招聘約40人,其中大多數是以無固定期限合同聘請的工人和技術人員。到2024年為止,合同通過郵件或親自交付,這經常導致做出招聘決定和有效簽署合同之間出現3至5天的延遲。在多個案例中,員工已經上班但尚未正式簽署合同,使公司面臨試用期條款被質疑的風險。

通過為其招聘合同部署電子簽名解決方案,中小企業平均將此延遲減少到不足4小時。每次簽名的自動時間戳現在保證合同——包括試用期——在上班前簽署。根據人力資源部門的估計,在隨後的兩個財政年度內,與試用期相關的訴訟率下降了80%。

場景2:一家具有管理人員高流動率的管理諮詢公司

一家60名合作者的諮詢公司,其中大多數是管理人員,定期更新其顧問團隊。管理人員享受4個月的試用期,根據適用的行業協議可續期一次,總期限為8個月。手動管理續期——通過電子郵件的後續跟進、書面同意的收集、信件的存檔——每個文件需要人力資源助理花費約2小時。

自從採用集成到其人力資源信息系統的電子簽名平台以來,該公司在初期到期前15天自動發送續期附錄。員工在線簽署,其同意被帶時間戳,文件以證明價值存檔。每個文件的處理時間減少到不足20分鐘,即此任務行政工作量減少約90%。

場景3:一個醫療機構集團管理替班固定期限合同

一個約1,200張床位的醫院集團經常為護士和護理助手招聘替班固定期限合同,通常期限為1至3個月。對於這些合同,試用期按每周一天計算,這意味著非常短的期限(有時只有1至2周)。終止試用期的窗口非常狹窄,合同簽署的任何延遲都可能使其幾乎不可對抗。

通過通過符合eIDAS的解決方案數字化替班合同,該集團確保每個員工在首次上班前收到並簽署其合同——甚至在周末匆忙決定的替班期間。平均簽署延遲從2天減少到不足45分鐘。這種文件可靠性使集團能夠確保試用期終止的管理並減少在勞動爭議仲裁庭面前的訴訟風險。

結論

試用期是一個寶貴的法律工具,用於保護工作關係的初期,但其有效性完全取決於遵守正式規則:在合同中明確規定、法律和集體協議期限、終止時的通知期限。最輕微的不規則性——合同在上班後簽署、無明確同意的續期、基於歧視標準的終止——都可能使雇主面臨被重新分類或重大勞動爭議仲裁庭判罰。

通過電子簽名進行招聘合同的數字化目前構成對這些問題最強有力的回應:它確保簽署的時間戳、保護試用期條款接受的證明並促進文件的法律存檔。Certyneo陪伴您符合您的人力資源流程。了解我們的優惠並在Certyneo上開始免費試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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